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中區國稅局稅務諮詢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潭子外國人(含陸資)來台設立公司、辦事處, 台中大里公司解散登記, 台中潭子高頻交易稅務諮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隨著電子發票使用普及化,越來越多的民眾選擇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買受人持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為確保民眾能順利取得雲端發票,經營實體店面且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應具備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民眾以共通性載具(包括手機條碼及自然人憑證)索取雲端發票,店家不得拒絕。該局進一步指出,民眾於使用電子發票的店家消費,得選擇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或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為鼓勵民眾多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雲端發票除一般獎項外,還能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的兌獎資格,發票中獎的機會更多。該局呼籲,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如未依規定具備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請儘速購置,並請於結帳時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亦可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索取相關文宣資料張貼,以提醒消費者索取雲端發票。(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網路賣家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勞務,如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已達8萬元,或者銷售勞務金額已達4萬元,應注意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網路銷售已蔚為時下賣家選擇出售商品的重要管道,雖然網路交易沒有實體店面就可作生意,但每月銷售額達上述金額者,仍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該局發現近年來雖然已大力宣導網路銷售應辦理稅籍登記,但仍有不少年輕賣家,利用各大銷售平台、臉書Facebook、Line等社群網路或通訊軟體販售商品,銷售金額相當可觀,甚至每月已達數十萬元,卻認為只賺些微差價,而疏忽未辦理稅籍登記,經稽徵機關查獲後補徵營業稅及處罰鍰。該局呼籲,年輕朋友如有上述於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但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情形,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請儘速就近向稽徵機關詢問有關辦理稅籍登記及營業稅相關稅務問題,以免將來受罰。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職業訓練機構辨理收費訓練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除稅法另有免稅規定者外,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該所說明,營業稅法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又財政部於75年7月26日台財稅第7548041號函規定,公司所屬訓練中心辦理各項農、工職業訓練,並接受國內農政機關及經濟部所屬其他機構人民團體之委訓所提供之勞務,應依法課徵營業稅。故職業訓練機構辦理收費訓練,尚無營業稅法免徵營業稅之適用。該所進一步舉例說明,甲公司所屬訓練中心辦理「電腦基礎實務操作訓練班」課程,向參訓學員收取學費50,000元(每人5,000元*10人),因甲公司並非營業稅法所稱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無免稅規定之適用,核屬營業稅法規定之銷售勞務,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ACC711CEV55CE


台中豐原法律諮詢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會計師事務所推薦 建立門檻,持續投入 矽晶圓產業節稅方式台中中區營造業登記 台中西屯工廠設立會計服務推薦 活塞產業節稅方式

arrow
arrow

    n7ad4vr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